市区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职责调整办理流程发布单位:
发布时间:2017-01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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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: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职责调整办理。 设定依据:《蚌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》(蚌办发[2011]25号)、《关于印发<蚌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>等制度的通知》(蚌编办[2010]34号)等。 申请条件: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以及中央编办、省编委、省编办文件要求的;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以及其他需要调整机构编制和职责情况的。 办理材料:单位向市编委报机构编制和职责调整请示及相关文件依据、背景材料等。 办理流程:单位携带相关依据到市编办进行事前沟通——单位按沟通意见向市编委上报请示并送市编办综合科——市编办领导签批——市编办行政机构编制科审理提出意见——市编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——提请市编委会研究——市编办行政机构编制科办理。 办理地点:市编办行政机构编制科(市政府综合楼5619室)。 办理时间:市编委会议研究同意,且市编委领导签发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办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。 联系电话:0552-3126499。 投诉电话:0552-3110655。 |